為深刻汲取長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嚴防類似事故的發生,根據市、區相關工作的部署,金橋集團組織開展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一是成立專項小組,排查自建房屋。聚焦“四無”自建房屋(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結構和布局、違規改擴建加高加層以及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的自建房屋等,逐一建檔造冊,實行臺賬管理。
二是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對存在非結構性安全隱患的老舊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主體結構造成安全隱患的,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對疑似危房,委托安全鑒定,根據鑒定結論采取相應措施處理。對已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拿出解危方案進行解危,在實施解危前,密切關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況,出現險情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堅決杜絕人員傷亡事故。
三是規范自建房屋,嚴控改裝行為。改造自建房屋用于租賃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裝電梯的井道、地基等結構,應當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將閑置自建房屋等非住宅改造為租賃住房的,應當依法依規制訂相關政策措施,保障改造后的自建房屋符合安全標準。